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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稱為:
(A)再保險
(B)複保險
(C)合併保險
(D)共同保險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林佳霖 高二上 (2013/10/11)
所謂「再保險」,是指保險公司(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部分危險,在扣除「自留額」後,向其他保險公司(「再保險人」,或「再保險公司」)購買再保險之契約行為,保險公司因此可以「減少損失」「分散分險」;「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是兩個相互獨立之契約。所謂「複保險」,是指要保人以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個保險公司(保.....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我是肥肥豬 大二上 (2019/02/23)

保險法第39條


3F
加油瑄瑄 研一下 (2021/01/22)


保險法第39民國 109 06 10

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


16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稱為: (A)再保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