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憲法之修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民得經連署向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三分之二同意後通過
(B)立法院得提出憲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後,再經公民複決後通過
(C)公民得經連署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憲法修正案,經全體公民過半數同意後通過
(D)總統得向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四分之三之決議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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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6), B(3365), C(130), D(143), E(0) #2353326
統計: A(146), B(3365), C(130), D(143), E(0) #2353326
詳解 (共 5 筆)
#4215786
憲增1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174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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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6580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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