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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規(含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個人執業代理人或代理人公司僱用之代理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書前二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法定之時數標準為:
(A) 20 小時以上
(B) 24 小時以上
(C) 30 小時以上
(D) 36 小時以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2F
Buscle Ho 大二上 (2017/03/19)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32條


  個人執業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代理人應於執業證照有效期間每年平均參加在職教育訓練十六小時以上,且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每年平均參加法令課程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 
  在職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或經紀人公會、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練要點與內容,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 
  本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施行。施行後第一年至第四年間申請換發執業證照者,應分別於執業證照有效期間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十六小時、三十二小時、四十八小時及六十四小時。

3F
RANDY 大一上 (2019/04/02)

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

第32條

  個人執業代理人、受代理人公司或銀行任用之代理人應於執業證照有效期間每年平均參加在職教育訓練十六小時以上,且換發執業證照前二年每年平均參加法令課程時數不得少於八小時。 
  在職教育訓練得由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或經紀人公會、大學院校推廣教育機構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機構辦理之;其教育訓練要點與內容,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 
  本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施行。施行後第一年至第四年間申請換發執業證照者,應分別於執業證照有效期間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十六小時、三十二小時、四十八小時及六十四小時。


16 個人執業代理人或代理人公司僱用之代理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書前二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法定之時數標準為

第一年16小時、第二年32小時、第三年48小時、第四年64小時

故答案為:16+32/2=24


4F
RANDY 大一上 (2019/04/02)

102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船師、引水人、第一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

保險代理經紀公證人普通考試_人身保險代理人這份考卷有

16 個人執業代理人或代理人公司僱用之代理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書前二年內,參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