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罰與刑罰競合時候,同一行為已受刑罰之處罰,仍得予以懲戒,因為懲戒罰是為了維持公務員紀律,刑罰則是給予犯罪行為之處罰,兩者性質不同,故得予以併罰
至於(D)如在刑事偵查程序中,不停止懲戒審理程序 。
公務員懲戒法第39條第1項:
同一行為,在刑事偵查或審判中者,不停止審理程序。但懲戒處分牽涉犯罪是否成立者,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合議庭認有必要時,得裁定於第一審刑事判決前,停止審理程序。
以上也可推知:公務員懲戒法原則上是採取刑懲併行,刑先懲後為例外。
(A)如已受刑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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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務員所為之同一違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如已受刑事處罰者,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