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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最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一年
(B)二年
(C)五年
(D)十五年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施威威 高一上 (2016/04/26)
456
2F
katern 大二下 (2018/11/21)



第 456



 



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承租人之償還費用請求權及工作物取回權,均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前項期間,於出租人,自受租賃物返還時起算。於承租人,自租賃關係終止時起算。


16 出租人就租賃物所受損害,對於承租人之賠償請求權,最長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