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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7201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7201

年份:100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16 張先生育有一對兒女,於民國100年2月將評定現值為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無附有負擔之房屋贈與給已成家的兒子,同年3月又將現金200萬元贈與給女兒當嫁妝,請問張先生當年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申報的課稅贈與淨額為若干?
(A)380萬元
(B)480萬元
(C)580萬元
(D)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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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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