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某機關公告某路段為行人徒步區。關於該公告之性質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該公告之性質為一般處分
(B)自公告日起發生規制效力
(C)居住於該路段之住戶不服該公告,得提起訴願
(D)該公告未經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不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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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hese 國一下 (2016/10/10)
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2項:一般處分自公告日.....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7F
徐直 (2020/07/14)

得以公告 或 刊登政府公報 或 新聞紙 代替,是三選一嗎?

另林清的解答是一般處分僅由行政機關公告即可,並不須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提供參考)


18F
Aimee Kung 2. 大三下 (2021/06/14)

(D)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三種方式擇其一即可(行程法第100條第2項),依題示該一般處分經公告後已於公告日起發生效力(行程法第110條第2項),不須再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上。


行政程序法第 10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應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

一般處分之送達,得以公告刊登政府公報新聞紙代替之。


※公告方式:

指不直接對於相對人或他應受通知人所在之處所,使其知悉行政處分,而是以廣播、張貼佈告、樹立標示、刊登公報或新聞紙之方式,使其處於可能知悉之地位,即視為完成通知。


補充內容節錄自:郭羿行政法課本(三版 P.315)

19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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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某機關公告某路段為行人徒步區。關於該公告之性質與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