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題是無權處分...不是無權代理喔 乙是以自己名義為法律行為
(A)無權處分之債權行為不以有處分權為必要。有效
(B)善意受讓前提須為無權處分。正確
(C)想不透..有前輩會嗎? 無權處分的物權行為是效力未定呀,還是因為名車本來就屬於丙的?
(D)乙侵害甲青花瓷所有權,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正確
依刪去法只能選C
關於(C) 選項,乙丙間之互易(青花瓷與名車) 債權有效,無須甲之承認甲、乙間之成立者,應屬民法589條之寄託,乙非經甲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使第三人使用寄託物
乙處分青花瓷係屬無權處分,按民法118條無權處分,效力未定,
丙為善意第三人,按民法801與948規定對善意受讓動產之占有者,受法律之保障
16 甲因長期出國,將其所有名貴青花瓷一只交由乙代為保管。乙向丙偽稱該瓷為己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