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任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試用人員不得擔任各級主管職務
(B)除指名商調外,各機關不得任用其他機關人員
(C)初任各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審定合格後,應呈請總統任命
(D)公務人員得因個人進修需要,辦理留職停薪
(E)以上皆正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 B(14), C(75), D(9), E(60) #1219226

詳解 (共 7 筆)

#2445775
第20條(初任人員之試用)n  初任各官...
(共 47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3672587
本法第二十五條所稱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呈請總統任命
,指初任各該官等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銓敘部呈請總統任
命。

請問這題改法條了答案應該也該修改了嗎?
0
0
#4090162
選項(c)是對的 第 25 條 本法...
(共 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3673944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3673945
原本題目:16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任用之敘...
(共 2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4090745
原本題目:16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任用之敘...
(共 3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3672973

為配合法條修正,希望阿摩能夠新增選項E『以上選項皆正確』,讓摩友在測驗時能更加準確,非常感謝您

於108/3/19修正 -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5 條

各機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