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關於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可刊登廣告招攬臺灣地區人民、團體或其他機構於大陸地區投資
(B)婚姻媒合,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或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
(C)專門職業服務,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
(D)不動產開發及交易,得從事廣告之播映或其他促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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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84), C(5), D(9), E(0) #277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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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3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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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管理辦法

第 6 條

下列事項,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或以置入性行銷方式為之

一、招攬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於大陸地區投資。

二、不動產開發及交易。

三、婚姻媒合

四、專門職業服務。

五、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物品、勞務、服務或其他事項;已許可嗣後經撤銷或廢止許可者,亦同。

六、依其他法令規定,不得從事廣告活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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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下列事項,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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