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下列何種議案經立法院決議後,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時,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A)大赦案
(B)預算案
(C)戒嚴案
(D)大陸政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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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8), B(6157), C(73), D(302), E(0) #135206

詳解 (共 2 筆)

#652162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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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8439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地2項(行政院)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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