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管束人民,於法定事由發生且有必要時,得依法使用警銬; 惟下列何者並非使用警銬之法定事由?
(A)有自傷之虞時
(B)為避免其脫逃,並確保相關人員之安全時
(C)毀損他人物品時
(D)抗拒管束措施時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24/05/13)
(B)為避免其脫逃,並確保相關人員之安★★...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蔡佑威 國一下 (2024/05/21)

警執職法20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5F
chi282726 高三上 (2024/05/27)

警職法

第 20 條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6F
王振嘉 高一上 (2024/05/27)
保護別人安全不用把人家上銬

16.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警察管束人民,於法定事由發生且有必要時,得依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