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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依司法院釋字第 752 號解釋,「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第 1 款及第 2 款規定:「下列各罪之 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 320 條、第 321 條之竊盜罪。」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 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規定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係 屬下列何者範圍?
(A) 行政裁量
(B) 司法裁量
(C) 立法形成
(D) 司法形成


答案:C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108鐵特已上岸,感謝大家 大四下 (2019/03/27)
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320條、第321條之竊盜罪。」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規定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屬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林墨爾 高一下 (2019/06/30)

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

而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

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


屬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惟就第二審撤銷原審無罪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

,被告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部分,未能提供至少一次上訴救濟之機會,

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9F
yue (不販資料有販售請 大三上 (2020/11/14)

整合上述加自查

釋字752

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二、刑法第320條、第321條之竊盜罪。」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規定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屬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

惟就第二審撤銷原審無罪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者,被告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部分,未能提供至少一次上訴救濟之機會,與憲法第16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

(A)機關或公務員依法律於特定範圍可以行使的裁量,如罰最高金額與最低金額或勸導

(B)司法裁量係指由法官自由心證,決定犯罪程度及應判刑度、罰鍰

(C)「立法形成自由」,意思是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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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Hsin-Hua Kao 小六下 (2021/09/13)

倘就系爭規定所列案件,被告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第二審駁回上訴或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因其就第一審有罪之判決,已有由上訴審法院審判之機會,就此部分,系爭規定不許其提起第三審上訴屬立法形成範圍與憲法第 16 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尚無違背。(J752)

16.依司法院釋字第 752 號解釋,「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第 1 款及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