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4年 -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 104學年度甄選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初試︰警察勤務#124942
年份:104年
科目:(甄試)警大◆警察勤務
16.有關警察勤務條例針對「勤務時間」係規範於該法第15條、第16條,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服勤時間之分配, 以勤四、息八為原則,或採其他適合實際需要之時間分配。
(B)每日勤務時間為二十四小時,其起迄時間自零時起 至二十四時止。零時至六時為深夜勤,十八時至二十四時為夜勤,六時至十八時為日勤。勤務交接時間由警察分局定之。
(C) 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8小時之睡眠時間,深夜勤務以不超過4小時為度。但有特殊任務,得變更之。
(D)服勤 人員每週輪休全日二日,遇有臨時事故得停止之;並得視治安狀況需要,在勤務機構待命服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