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有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的描述,何者為非? (A)由各直轄市、..-阿摩線上測驗
3F 胖糖糖 大四上 (2021/04/20)
法規名稱: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公發布日:民國 101 年 05 月 31 日
第 1 條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本會),對國立及本部主管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辦理鑑定及就學輔導事宜。第 3 條本會置委員二十七人至三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部長指定人員兼任之;其餘委員由召集人就學者專家、教育行政人員、學校行政人員、同級教師組織代表、家長代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相關機關(構)及團體代表聘(派)兼之。前項委員中,教育行政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代表人數合計...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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