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根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規,下列何者不是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主要任務?
(A)審議學校的相關特殊教育方案
(B)推動無障礙環境及特殊教育宣導工作
(C)完成特殊需求學生的鑑定工作
(D)協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教育環境及重新安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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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7), B(55), C(378), D(41), E(0) #396829
統計: A(117), B(55), C(378), D(41), E(0) #396829
詳解 (共 1 筆)
#862884
學校應設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其任務
如下:
一、建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教師支援體系。
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調整與適應教育環境。
三、協助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安置及轉介相關工作。
四、審議各類特殊教育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
育方案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相關經費、輔具、專業團隊服務及相關支持服
務等事項。
六、審議年度校內特殊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動計畫。
七、審議特殊教育學生之課程、評量(含考試服務)之調整方案,並協調
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八、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危機事故及問題行為。
九、處理特殊教育學生轉銜相關事項。
十、審議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之規劃。
十一、評估年度校內辦理特殊教育工作之成效。
十二、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如下:
一、建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及教師支援體系。
二、協助特殊教育學生調整與適應教育環境。
三、協助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安置及轉介相關工作。
四、審議各類特殊教育班計畫、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特殊教
育方案等相關事項。
五、審議特殊教育學生申請相關經費、輔具、專業團隊服務及相關支持服
務等事項。
六、審議年度校內特殊教育相關工作之推動計畫。
七、審議特殊教育學生之課程、評量(含考試服務)之調整方案,並協調
各單位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八、處理特殊教育學生危機事故及問題行為。
九、處理特殊教育學生轉銜相關事項。
十、審議校園無障礙環境設施之規劃。
十一、評估年度校內辦理特殊教育工作之成效。
十二、其他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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