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依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理由及下列何事項..-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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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小明 小五上 (2020/10/27)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13 集會遊行法 第 13 條 第 2 項 I. 室外集會、遊行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左列事項: 一、負責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居所。 二、目的及起訖時間。 三、集會處所或遊行之路線及集合、解散地點。 四、參加人數。 五、車輛、物品之名稱、數量。 六、糾察員人數及其姓名。 七、限制事項。 八、許可機關及年月日。 II. 室外集會、遊行不予許可之通知書,應載明理由及不服之救濟程序。 (B...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