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政府採購法在制定時明定異議、申訴程序,下列何者正確? (A)在整個採..-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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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陳芳逸 大三下 (2022/07/28)
第 74 條 廠商與機關間關於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本章規定提出異議及申訴。 第 75 條 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以下合稱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一、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二、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 三、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機關通知或機關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