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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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之公告屬民法之要約引誘,...
第 105 條
異議逾越法定期間者,應不予受理,並以書面通知提出異議之廠商。
第 105-1 條
招標機關處理異議為不受理之決定時,仍得評估其事由,於認其異議有理由時,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處理結果或暫停採購程序之進行。
12 廠商提出異議若超過法定期間時,機關之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該異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