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憲增條例§5
第1項: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第3項: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但並為正副院長的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28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之規定,司法院設置大法官幾人? (A)9 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