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項憲法規定對於監察委員仍然適用? (A)不得兼任..-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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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這世界沒有隨便的成功,也沒 大四下 (2021/03/18)
憲法增修 第7條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第 92 條 監察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監察委員互選之。 |
7F TJL 大三上 (2021/06/27)
憲法增修 第7條 I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II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III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IV 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V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VI 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https://lawslog.com/index/download?p=app&e=attac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