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於僱用30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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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Aicture Lai 高二下 (2018/10/12)
比較工作時間之減少及調整(19) VS 哺(集)乳時間(18)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 18 條 子女未滿2歲須受僱者親自哺(集)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 受僱者於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延長工作時間達1小時以上者,雇主應給予哺(集)乳時間30分鐘。 前2項哺(集)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