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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 甲是任職某縣分局之警員,受友人乙請託,於辦公室擅自進入警政署網站,查詢汽車車籍資料,並洩漏給丙,以供丙進行訴訟之用。下列關於甲可能成立的罪名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公務侵占罪
(B)甲成立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
(C)甲成立背信罪
(D)甲成立洩漏國防秘密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顏思維 國二下 (2010/11/28)
第 132 條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看完整詳解
5F
Rui Jie Liu 高一上 (2013/03/09)

可我的印象中,車籍資料也可用於國防之中阿!

向"駕照"後面就有"動員"號,也就是在戰爭的時候,

 

可能國家會徵調民用車輛,去做戰爭的行為...

 

(還是我多想了?)

6F
薔Y go go桂花飄香 高一下 (2015/06/05)
阿摩系列統怪怪的,選b卻說我選錯,真傻眼
7F
努力把生活變好 高三下 (2024/02/12)

補充(C)背信罪

刑法第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必須要有「委任或請託」這層關係,例如老闆雇用員工、住戶委任管委會、個人委託朋友或律師處理事務等;而所謂的「事務」,在實務上則是指「有裁量權限的外部財產事務」。
舉例來說,A拿1,000萬給B,委託B幫忙買房子,B卻跟建商狼狽為奸,將500萬的房子價格謊報成800萬給A,並從中拿走300萬,這樣B就可能觸犯背信罪。

資料來源:法律010網站-雷皓明律師

19 甲是任職某縣分局之警員,受友人乙請託,於辦公室擅自進入警政署網站,查詢汽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