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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我國公務人員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應先予 試用,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試用期間為六個月
(B)試用期滿成績及格予以實授
(C)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得延長試用,最長六個月
(D)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予以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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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鄭業翰 高三上 (2013/01/13)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20 條 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看完整詳解
4F
106司特上榜 幼兒園下 (2017/01/01)

還是不太懂 比如說考初等進去 一開始不是委任一職等嗎?

那他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還要適用嗎?

5F
tainan_turtle 小六下 (2017/01/19)

回bigbo: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等」之經驗六個月以上者,先試用六個月→→指需要有六個月以上的經驗,才得以直接任命並予以實授;否則,要經過六個月的試用期。

6F
crleader314 大一上 (2020/12/21)

試用沒過就再見

(當然還是有救濟的)

21.我國公務人員初任各官等人員,未具與擬任職務職責程度相當或低一職等之經驗六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