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按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幾職等以下的公務人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阿摩線上測驗
1F Chris AG 大四下 (2021/05/07)
發文字號: 行政院100.07.22.院授人考字第1000036035號 公(發)布日: 100.07.22 主旨:公務人員犯貪污以外之罪,受徒刑之宣告而易科罰金者,復經服 務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予以行政懲處時,是否仍須 移付懲戒,請依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以下稱公懲會)99年10月12 日函規定本於權責辦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公懲會99年10月12日臺會議字第0990002134號函(如附件影本 )辦理,並兼復教育部99年10月28日台人(二)字第0990177862 號致本院人事行政局函。 二、查公懲會99年10月12日臺會議字第0990002134號函釋,按公務人 員犯貪污以外之罪,受徒刑之宣...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