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3條第2項:「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
參考資料:
1.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民國 109 年 05 月 06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3)
4 現住國外,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之人民,應在何處投票?(A)最後遷出國外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