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債務人甲向債權人乙借款新臺幣(下同)500 萬元,並於民國(下同)100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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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寶兒 小一下 (2019/07/24)
(A )強制法99條:「...查封後為第三人占有者,執行法院應解除其占有,點交於買受人或承受人...」,所以本選項是考「定期租賃到期後」有沒有民法451條:「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的適用。因為租賃契約是在設定抵押權之「前」,如果有適用變成不定期限的租賃,就不算是在查封「後」才占有(丙從99年10月15日開始占有)。然而,依67年第9次民庭總會決議,房屋出租後被查封就喪失處分及設定負擔之權,即無默示更新租賃契約之可能。原文如下:「甲之房屋出租與乙,後因負債,經法院查封,甲對該房屋即喪失處分或設定負擔之權,其對該房屋之繼續出租與否,更漠不關心,嗣於拍賣期間租期屆滿,乙仍繼續使用該房屋,甲雖未即為反對之意思表示,亦難認為有默示同意繼續出租之意思,乙自不能主張民法第四百五十一條所定默示更新不.....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3F Juster Austi (2020/07/20)
法院於 102 年 2 月 1 日執行查封房 地時,發現該房屋土地早於 99 年 10 月 15 日即已出租予丙占有使用,租期至 102 年 10 月 14 日屆滿
1. 強制執行法第 99 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應交出之不動產,現為債務人占有或於查封後為第三人占有者,執行法院應解除其占有,點交於買受人或承受人。 2. 67年第9次民庭總會決議,房屋出租後被查封就喪失處分及設定負擔之權,即無默示更新租賃契約之適用。 3. 租期至 102 年 10 月 14 日屆滿,第三人占有屬查封後無權占有,執行法院得解除其占有,並點交予買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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