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甲借款新臺幣(下同)10 萬元予乙,因此對乙有一借款返還債權,甲將此一債權出賣予丙,惟甲於 出賣該債權前,乙業已將上開 10 萬元之借款返還予甲。上開案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依民法第 246 條第 1 項本文規定無效
(B)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惟丙得對甲行使民法第 368 條第 1 項之價金支付拒絕權
(C)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惟丙得依據不當得利之規定向甲請求返還 10 萬元
(D)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惟丙得對甲行使權利瑕疵擔保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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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下 (2021/09/02)
第 309 條依債務本旨,向債權人或其他有受領權人為清償,經其受領者,債之關係消滅。依民法309條規定,乙已清償,故甲乙間債務即為消滅,甲出賣之債權即屬之不存在債權。然參酌91台上2076號判決意旨,民法350條規定應優先於246條規定而為適用,故該契約並非無效,出賣人自應負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8 年上字第 321 號.....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必定上榜!!! 高三下 (2020/08/04)
350較之於246為優先適用之規定
4F
鍾德芬 小四下 (2022/06/27)

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依民法第246條第1項本文規定無效=>有效,非自始客觀不能
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惟丙得對甲行使民法第368條第1項之價金支付拒絕權=>規範目的在防止別人主張權利,性質上為一時或延期的抗辯權。乙已清償完畢:可對抗,但不可能主張權利!
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惟丙得依據不當得利之規定向甲請求返還10萬元=>矛盾(未解約)
甲與丙間之買賣契約仍為有效,惟丙得對甲行使權利瑕疵擔保請求權=>全對

11 甲借款新臺幣(下同)10 萬元予乙,因此對乙有一借款返還債權,甲將此一債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