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 16 條第 1 款:
第 16 條 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之權利如下:
參政權
3依據我國現行憲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人民可以行使罷免權,使下列何者去職?(A)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