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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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司法院釋字第 680 號解釋針對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 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同條第 3 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 係指摘上述內容違憲,主要認定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A)授權明確性原則
(B)比例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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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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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a Chen 高三下 (2018/06/29)
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小滴 國三下 (2017/10/03)

釋字第680號解釋

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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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每天朝目標邁進 小六下 (2019/04/05)
明確性原則

行政行為明確性原則
法律明確性原則
授權明確性原則

解釋字號釋字第 680 號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9年7月30日解釋爭點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3項違授權明確、刑罰明確原則?解釋文1  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其所為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尚欠明確,有違授權明確性及刑罰明確性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比例原則

適當性原則:行為必須能有助於行政目的之達成
必要性原則(最小侵害原則):所有手段中,侵害最小
衡量性原則(狹義比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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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司法院釋字第 680 號解釋針對懲治走私條例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私..-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