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21 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禁止其出國:一、經司法機關通知限制出國。二、經財稅機關通知限制出國。外國人因其他案件在依法查證中,經有關機關請求限制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禁止其出國。禁止出國者,入出國及移民署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當事人。前三項禁止出國之規定,於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準用之。
47 下列有關禁止外國人出國之敘述,何者錯誤? (A)因有犯罪嫌疑,經司法機關..-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