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以下關於「緩起訴處分」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於緩起訴期間內,不停止追訴權時效之進行
(B)不論罪名為何,檢察官參酌刑法第 57 條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均得為之
(C)告訴人對於緩起訴處分,限於告訴乃論之罪始得聲請再議
(D)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就犯罪所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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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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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wer Cat 高三下 (2019/03/14)
(A)於緩起訴期間內,不停止追訴權時效之進行 .第 253-1 條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B)不論罪名為何,檢察官參酌刑法第 57 條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均得為之 第 253-1 條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陳桑妮 小五上 (2020/07/01)

不服之理由已改成十日,非七日囉!

8F
Lin Tony 大四下 (2022/04/15)

當事人得以合意停止訴訟程序。但不變期間之進行,不受影響。

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9F
Yan Gachi 大四上 (2022/06/03)
第 253-1 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

第 256 條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處分曾經告訴人同意者,不得聲請再議。 不起訴或緩起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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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以下關於「緩起訴處分」相關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於緩起訴期間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