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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0 法院於審判程序中,若認為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應告知被告所變更之罪名
(B)被告得就變更後之罪名請求調查證據
(C)法院應就變更後之罪名給予被告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
(D)法院應以裁定變更起訴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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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蔡昆儒 高一下 (2018/07/23)
簡單講D就是錯在以"裁定"變更可以看S大最佳解講到  法院認為有變更起訴法條必要時對於被告,法院頂多就是告訴被告說.....看完整詳解
7F
Shrila 大四下 (2021/05/20)

刑訴

第 95 條

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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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2/05/25)

速解:告知變更檢察官所引適用之法條。

9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5/28)

第 95 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問者,不在此限。


第 96 條
訊問被告,應與以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如有辯明,應命就其始末連續陳述;其陳述有利之事實者,應命其指出證明之方法。

第 300 條
前條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40 法院於審判程序中,若認為應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