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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甲進口機器設備並申請發給防治污染證明,經濟部工業局以該項設備之處理量不足因應需要,拒絕發給。甲循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經濟部工業局復查得知該項機器設備無防治污染之檢驗合格報告,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經濟部工業局得於下列何項時點補正其處分理由?
(A)訴願提起前
(B)訴願程序終結前
(C)行政訴訟起訴前
(D)行政訴訟判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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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ai Weng 高二下 (2012/03/07)
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0F
詹竣任 大一上 (2017/04/12)

補正:

訴願終結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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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_^(謝謝阿摩,已上榜, 國一上 (2017/06/07)

同意19F第4點

沒有說經過聽證,所以不得免去訴願這道程序,所以要在訴願程序終結前為理由補正。

22F
小銀 高二下 (2018/05/20)

題目最後一句「經濟部工業局得於下列何項時點補正其處分理由?」意思是這題的狀況符合行政程序法114條第1項第2款「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

又根據114條第2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而且題目有說這個情況下,甲必須循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可見此題的情況並非「得不經訴願程序」,所以工業局必須在甲的訴願程序結束以前補正(記名理由)。

如果題目說甲可以不經訴願,直接提行政訴訟,那麼工業局的補正期限就能延後到行政訴訟起訴前。

7 甲進口機器設備並申請發給防治污染證明,經濟部工業局以該項設備之處理量不足因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