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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依民法規定,法人對其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有關法人所負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人不須負責,由董事自行負賠償責任
(B)由法人負賠償責任,董事免責
(C)法人得舉證其已盡選任監督之責任,以免除損害賠償責任
(D)法人與董事連帶負賠償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能把握的只有現在! 研二上 (2017/09/10)
法人之違法行為:(1)代 表機關(董事)-等於法人自己之故意/過失。(2)非代表機關(受雇)-法人與自己故意/過失負同一責任。§224 法人之侵權行為(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1)代 表機關(董事)-與行.....看完整詳解
6F
李家慶 國三上 (2021/07/10)

請問,如果今天題目內董事改成職員那就是適用C選項嗎?屬於非代表機關之行為

7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1)

34 依民法規定,法人對其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有關法人所負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D)法人與董事連帶負賠償責任

8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4/30)
民法第28條:法人對於其董事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與該行為人連帶負賠償之責任

民法第188條第1項規定: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由上可知,法人對於相關人員之侵權行為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另大法庭認為,法人可以藉由自身組織活動,追求並獲取利益,因此具有分散風險的能力,故法人也應自己負擔其組織活動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而同樣適用民法第184條規定,負擔自己的侵權行為責任。

34 依民法規定,法人對其董事因執行職務所加於他人之損害,有關法人所負責任,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