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關於共有不動產之分管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分管契約應由共有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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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 高三下 (2017/04/08)
第820條第一項規定的是除有契約約定外,共有物之管理,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管理之,但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從頭到尾都沒有說到分管契約只要過半數或2/3之類的...分管契約是從別的特別法來的名詞,民法沒有規定推7樓B選項沒錯應該是因為,.....看完整詳解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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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林鎧秈0922-01994 高三下 (2021/06/25)
26.關於共有不動產之分管契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第 820 條 (分管契約為債權,為相對性;) 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依前項規定之... 查看完整內容 |
13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6)
(C)分管契約經登記後,對應有部分之受讓人亦具有效力 (B)共有人就分管之特定部分出租於第三人時, 毋庸得其他共有人之同意 民法沒有分管契約的名詞, c.分管契約為債權契約 b.不動產之分管契約如經登記,可以對抗應有部分之受讓人 第820條(共有物之管理)沒有說一定要訂契約 2方以上自行約定 不能約定就不要約定 典型的是大樓的管理.....沒人要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