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融合教育受到「限制少環境」之原則的影
響
(B)成功的融合需有完整的規劃和服務系統
(C)融合教育對一般幼
兒和普通幼兒都有益
(D)融合教育是目前國家的既定政策
統計: A(803), B(41), C(367), D(451), E(0) #95327
詳解 (共 10 筆)
......現在一堆考題用自己發明的翻譯來出題
看到「限制少環境」還以為是哪個天兵自己把「最少限制環境」翻成這樣
答題還要考慮這些額外因素 真的累人
噢~我眼殘把『限制少環境』看成『少限制環境』了
謝謝馬大大的指點~~
『限制少環境』VS『少限制環境』(認為相同意思嗎?)
在1975年美國公法 94-142(亦即全體障礙者教育法,簡稱EHA)規定安置障礙學生以「最少限制的環境」(the least restrictive environment,簡稱LRE)為原則,
所謂的最少限制的原則是指在特殊教育安置型態階梯的模式中,根據特殊學生的情況將學生安置在與一般環境或同儕接觸最多的型態。
特殊兒童的安置應視其適應程度而朝向最少限制環境移動。LRE也就是使兒童接受符合其需求的教育,並盡可能和非障礙的同儕安置在一起(Gable & Hendrickson,1993)。
「融合教育的信念」,乃基於:所有的學生有權在他們所居住的地區接受免費的公共教育,即使對於障礙兒童。學校首先要想到的就是容納他們於普通班接受指導;其次學校和孩子的父母合作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IEP可能包含其他相關的服務,便提供適當的機會使孩子能達成所預期的學習目標。基本上融合教育乃採取一元的教育系統,教育的對象是班級內所有具特殊需求的學生,而由普通教師、特殊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協同合作,分擔責任,共同完成教學工作,其要點為:
l 讓特殊兒童就讀普通班。
l 提供融合教育之普通班或學校足夠且適宜的支援。
l 需針對特殊學生提出個別化教育計畫。
l 讓普通學生與特殊學生均蒙其利。
我自作聰明,以為題目寫錯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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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教育指的是將身心障礙兒童和普通同儕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它強調提供身心障礙兒童一正常化的教育環境,而非隔離的環境,在普通班中提供所有的特殊教育和相關服務措施,使特殊教育及普通教育合併為一個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