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A)罷免總統、副總統
(B)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
(C)審理政黨違憲解散事項
(D)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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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42), B(67), C(92), D(24), E(0) #675119

詳解 (共 5 筆)

#970284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以下四類案件: 其一、解釋憲法案件。 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對於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對於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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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593

憲增2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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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126

大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職權主要在於審理以下四類案件:其一、解釋憲法案件。其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其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其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對於解釋憲法與統一解釋法令案件,大法官以會議方式合議審理;對於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合議審理之。
憲增2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 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 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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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8420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才是大法官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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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7771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
(A) 罷免總統、副總統、副總統彈案件
(B) 統一解釋法及命✔️
(C) 審理政違憲解散事項✔️
(D) 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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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6087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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