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何者不能設定抵押權?
(A)違章建築
(B)汽車
(C)土地之應有部分
(D)採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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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8), B(205), C(9), D(194), E(0) #149846

詳解 (共 7 筆)

#601881

1.抵押權之登記,必須至地政機關辦理,所以對於沒有登記的違章建築來說,自然就無法成為抵押權登記的標的。

2.違章建築是可以買賣的,根據<69臺上696決>"違章建築之讓與,雖因不能為移轉登記而不能為不動產所有權之讓與,但受讓人與讓與人間,如無相反之約定,應認為讓與人已將該違章建築之事實上處分權讓與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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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527

(網路找到的)

答:A違建沒法辦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那抵押權如何設定,故A
B為動產~ 有動產抵押權~ 不過並不是規定在民法,而是"動產擔保交易法" 這個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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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69

小弟只查到動產擔保交易法和礦業法有特別規定,汽車以及採礦權可以為抵押權的標的。

至於土地的應有部分,似乎是適用民法抵押權的規定。請各位前輩提供更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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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268
違建可以買賣,不過是交付事實上處分權,無法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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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4520

動產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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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24
土地應有部份,民法第819第一項+大法官釋字141號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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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785

因為違章建築沒有處分權,只能經由繼承  也不能買賣, 因為買賣後也不能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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