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下列有關出生地認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無依兒童之出生地無可考者,以發現地為出生地
(B)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出生時該船機之船籍港、註冊地或國籍登記地為出生地
(C)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收容教養者,以該機構所在地為出生地
(D)在國外出生者,以其出生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為出生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2), B(73), C(1186), D(102), E(0) #173472

詳解 (共 4 筆)

#137019

戶籍法

第 20 條 中華民國人民初次申請戶籍登記時,其出生地依下列規定: 一、申請戶籍登記,以其出生地所屬之省(市)及縣(市)為出生地。 二、無依兒童之出生地無可考者,以發現地為出生地。 三、在船機上出生而無法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出生時該船機之船籍港、 註冊地或國籍登記地為出生地。 四、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收容教養,其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以該機 構所在地為出生地。 五、在國外出生者,以其出生所在地之國家或地區為出生地。 六、不能依前五款規定確定其出生地者,以其居住處所地為出生地
16
0
#216971
選項C少了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
10
0
#220735
四、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收容教養,其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以該機 構所在地為出生地

阿摩線上測驗: http://yamol.tw/reponse.php?id=2275420&exp=72#ixzz1df55soSr

選項C少了"
出生地或發現地不明者" ....所以真的錯在眼殘 這是法條題...自己也錯 不應該
7
0
#216917

我看不出來錯在那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