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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下列關於訴願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 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
(B)原行政處分機關於相對人提起訴願後,雖認訴願為有理由者,但基於依法行政原則,不得自行撤銷或 變更原行政處分
(C)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駁回之
(D)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 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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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pen Chiu 高二上 (2016/06/27)
第 58 條 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並.....看完整詳解
3F
郝享稅 大一下 (2017/05/21)

(B)原行政處分機關於相對人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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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高二下 (2017/06/10)
B n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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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linlin鐵佐事務已上榜 大二下 (2019/10/05)

第81條(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或另為處分)

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A)。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

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

第58條(提起訴願程序)

訴願人應繕具訴願書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原行政處分機關對於前項訴願應先行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其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B),並陳報訴願管轄機關。

原行政處分機關不依訴願人之請求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者,應儘速附具答辯書,並將必要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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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下列關於訴願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