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你正處理一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肇事駕駛甲帶有酒氣,但行為舉止正常,卻不願意..-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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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Aurora 高三下 (2022/05/15)
你正處理一件酒後駕車肇事案件,肇事駕駛甲帶有酒氣,但行為舉止正常,卻不願意配合實施呼氣檢測,你將甲送交醫院實施抽血檢測,後續作為下列何者錯誤?
(A) 製作甲之談話紀錄表或調查筆錄
(B) 請甲抽血完成後先行返家,待醫院檢驗結果再行到案
等待抽血檢驗結果出來,才能進下一步處置
不能隨意放行 (C) 製作「刑法第 185 條之 3 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 (D)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舉發拒測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0條 肇事之汽車駕駛人拒絕接受或無法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或疑似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者,警察機關應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
4F furgi 國一下 (2023/05/01)
依據憲判字第一號判決,警方若強制抽血,須報請檢察官核發鑑定許可。有急迫情況時,交通警察得於強制抽血後24小時內陳報檢察官許可,檢察官不許可時,應於三日內撤銷之。應因此判決,原先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已經刪除第十條第五項規定(111年7月7日)警察機關對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就下列事項詳加勘察、蒐證、詢問關係人,據以分析研判: 一、事故地點、通向、交通情況及周圍環境狀況。 二、地面因事故形成之各項痕跡及散落物狀況。 三、駕駛人身心狀況與人、車損傷之痕跡、程度及附著物之狀況。 四、事故當事人、車輛位置及形態。 五、事故過程中之人、車動態及各關係地點。 六、監視器、行車資料紀錄設備等科學儀器或其他合法記錄事故過程之跡證...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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