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之事由?
(A)挑撥離間,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B)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C)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
(D)故意曲解法令,致人民權利遭受損害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6), B(37), C(19), D(374), E(0) #1509545

詳解 (共 4 筆)

#1606670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 第13條第1項第2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記一大過
(一)處理公務,存心刁難或蓄意苛擾,致損害機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
(二)違反紀律或言行不檢,致損害公務人員聲譽,或誣陷侮辱同事,有確實證據者。
(三)故意曲解法令,致人民權利遭受重大損害者。
(四)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貽誤公務,導致不良後果者。
(五)曠職繼續達二日,或一年內累積達五日者。

27
0
#1598077


12 條 第 3 (辦理平時考核及專案考績之規定)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一次記二大過處分:

一、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

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

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確實證據者。

四、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

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

六、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確實證據者。

七、挑撥離間破壞紀律情節重大確實證據者。

八、曠職繼續四日,或一年累積十日者。


15
1
#2422307
第 12 條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平時考核及...
(共 6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6114180
這題答案是不是有錯?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199286
未解鎖
一次兩大過:挑撥、誣告、違抗 #考績法第...
(共 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