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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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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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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749 |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6749
年份:
98年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17 依會計法規定,若高雄市政府教育局須訂頒適用該機關之會計制度,其制定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為是?
(A)由高雄市政府主計處擬訂,呈經行政院主計處核定頒行
(B)由教育部會計處擬訂,簽報教育部部長後,呈請行政院主計處核定頒行
(C)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設計,簽報教育局局長後,呈請高雄市政府主計處核定頒行
(D)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設計,簽報教育局局長核定頒行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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