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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制憲、修憲及立法資料。」是屬 於何種法律解釋方法?
(A)目的解釋
(B)體系解釋
(C)歷史解釋
(D)文義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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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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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5/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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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hchungw 研一上 (2020/08/19)

例題:

Q.如果大法官在解釋某個法條時,找到立法當時的相關文件,研究當時立法者如此規定的理由,則大法官係運用下列何種解釋方法? 

(A)補充解釋 

(B)類推解釋 

(C)草案解釋 

(D)歷史解釋


Q.探求立法者原意而解釋法律規定之方法,乃運用下列何種法律解釋? 

(A)限縮解釋 

(B)文義解釋 

(C)歷史解釋 

(D)反面解釋 


Q.司法院釋字第 75 號解釋略謂:「查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兼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 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而憲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僅限制現任官吏不得於其任所所在地之選舉區當選為國民大會 代表。足見制憲當時並無限制國民大會代表兼任官吏之意,故國民大會代表非不得兼任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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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蔡育峰 (三等已上榜 小四下 (2021/08/17)

法律解釋方法 

文義解釋 是指從法律條文的字面意義來說明法律規定的含義。
歷史
解釋 是指通過研究有關立法的歷史資料或從新舊法律的對比中瞭解法律的含義。
體系
解釋 是指將被解釋法律條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個法律體系中,聯繫此法條與其他法條的相互關係來解釋法律

12F

17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