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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如法律案於立法院中,是在各政黨爭執不休的混亂狀況下完成三讀程序,依司法院釋字第 342 號解釋之 意旨,總統是否可拒絕公布該法律?
(A)是,因為法律案是否已合法完成三讀程序,仍有疑義
(B)是,法律案之審議既然不符一般議事程序,總統即不應受拘束
(C)否,法律案已完成形式立法程序,總統即應予以尊重
(D)否,無論議決程序有無明顯重大瑕疵,總統有公布法律之義務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聖超 高三上 (2014/03/30)
釋字342號解釋說明,法律案之立法程序屬於議會自律範圍,除非有明顯重大的瑕疵牴觸憲法(本.....看完整詳解
3F
RouYun Huang 小一下 (2018/07/26)
憲法

第 72 條

立★★★★★★★★,...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4F
秦晴(阿摩題目和課本,沒有 (2022/12/26)
感覺立法院很混亂,也沒因此不公布法律.
5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5/29)

釋字342號解釋


 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之範圍內,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法律案經立法院移送總統公布者,曾否踐行其議事應遵循之程序明顯牴觸憲法者外,乃其內部事項,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

是以總統依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因立法院移送而公布之法律,縱有與其議事規範不符之情形,然在形式上既已存在,仍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發生效力。

法律案之立法程序有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為牴觸憲法,亦即有違反法律成立基本規定之明顯重大瑕疵者,則釋憲機關仍得宣告其為無效。惟其瑕疵是否已達足以影響法律成立之重大程度,如尚有爭議,並有待調查者,即非明顯,依現行體制,釋憲機關對於此種事實之調查受有限制,仍應依議會自律原則,謀求解決。

17 如法律案於立法院中,是在各政黨爭執不休的混亂狀況下完成三讀程序,依司法院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