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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收養關係解消後,養父與養女結婚,其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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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Ted Ma 高二上 (2011/11/21)
程怡老師速記法:以前叫爸爸,現.....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土豆 高三下 (2015/10/22)
第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4F
Lookingbruce 高二上 (2018/12/14)

主要在這條:

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17 收養關係解消後,養父與養女結婚,其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