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有關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優惠稅率之適用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限由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
(B)無出租或營業使用
(C)都市土地面積超過 3 公畝部分
(D)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 公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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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 B(22), C(380), D(18), E(0) #1090298

詳解 (共 3 筆)

#1561075

平均地權條例第3條

本條例用辭之定義如左:

一、都市土地:指依法發布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

二、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

三、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

    法供左列使用者:

(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

(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

      、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

(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

      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

四、工業用地:指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

    地。

五、礦業用地:指供礦業實際使用地面之土地。

六、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

    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七、空地:指已完成道路、排水及電力設施,於有自來水地區並已完成自

    來水系統,而仍未依法建築使用;或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

    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十,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

    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非公用建築用地。


平均地權條例第20條

合於左列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千分之三計徵:

一、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

二、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

政府興建之國民住宅,自動工興建或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其用地之地

價稅,適用前項稅率計徵。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第一項自用住宅用地

稅率繳納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自中華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一日起,第一項之稅率按千分之二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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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2441
(C)正確答案為 都市土地未超過 3 公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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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4302
平均地權條例第3條第6項和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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