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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這條規定,係編列在民法總則「自然人」的節次。由此可知,這條規定中提到的「人」指的是「自然人」。請問此一解釋運用何種法學方法?
(A)反對解釋
(B)類推適用
(C)體系解釋
(D)合憲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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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genlan 高一下 (2015/06/12)
體系解釋:解釋個別的法律條文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107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17/05/17)

以特定法律條文在整個法律體系上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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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Hsian 研二上 (2020/03/09)
99年 - 99年 - 099 警察特考_佐級_事務管理:法學大意#3623 #3623 --5題 非憲法
5F
國三下 (2023/04/21)

法律體系,是指依照一定的觀點,將多如牛毛的法律歸類、組織,並體現法律背後的基本原則,所形成的一種秩序體系,這種現象即學理上所稱的「法律的體系性」。
體系解釋,就是使用「法律體系」的概念,解釋法律背後規範意涵的解釋方法

來源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lawABC/965

17 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這條規定,係編列在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