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竊取是惡意明知,根本不是善意不知而受讓的,因此不符合§949所說的「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17 甲之 A 腳踏車為乙所竊取騎乘,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對乙之占..-阿摩線上測驗